1、普通人养宠物不熟悉的、不常见的宠物不要随便养,弄不好碰到保护动物就是麻烦。
2、但如果不是知名的保护动物,普通人在不知情的情况通过公开交易的网络平台上买到饲养,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,是否真的一定要入罪?
去年4月,四川合江的何某通过线上购物平台花费750元购买了只狐狸。这只小狐狸外表特别,尖尖的鼻子和嘴巴,雪白柔软的长毛与小短腿,看起来十分的萌,买来后他便让女朋友帮忙喂养。但随后麻烦来了,公安找上门了!
经鉴定,何某所养狐狸为赤狐,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。
目前,何某因涉嫌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关于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《刑法》怎么规定的呢?先给大家介绍一下:
非法猎捕、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的,或者非法收购、运输、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