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头部】均匀,颅骨的宽度和前脸的长度基本一致。颅骨——应该长而平,不宽于两耳之间的距离,并且略窄于两眼的间距。头皮应无皱,平静时几乎看不到,远离颊水平线且不臃肿。耳——位于头侧面,呈V形,不影响眼睛,小,但与犬的大小成比例。耳尖应高于颅骨的水平线。前脸——深,强壮有力,肌肉发达。眼前方丰满。眼睛——暗,小,不凸出.充满了梗的表情,机敏。嘴唇 ——紧收。鼻子——黑,但不太小。牙齿——坚硬,白,无其他杂色及缺损。咬合好或基本咬合。在没有特殊要求时,上下颔有一轻微突出或呈剪状咬合也是允许的。
【颈部】长度适中,厚度朝向肩部逐渐加大。皮肤紧绷,不松弛。
【肩部和胸部】肩长,和谐地向背部倾斜。扁平。从前面看,狗的胸深但不宽。胸的深度应接近于肘部水平。
【躯干】背短,强壮。肋骨外展良好。腰部有力且宽度适当。在最后肋骨和股关节间几乎没有空隙。
【后躯】强壮,肌肉发达。
【尾部】尾根位于背部适当的部位。翘起但不卷曲于背部。有力,匀称而且长度适当。腿——前腿笔直,肌肉丰满,骨骼结实。肋部垂直于身体,活动自由。大腿骨长,有力,其小腿肌肉丰满,骨骼强壮,关节屈曲良好,既不外展也不内收,从后侧观,两侧跗关节向下并且互相平行。脚有紧凑而且深度适当的脚垫,小,圆,有良好的弹性,脚趾弓度适当。
【皮毛】硬,密,尖,直立且紧凑,覆盖全身及腿部。最硬的一些卷曲或有轻度的波纹。在硬毛的底部有一些较柔软并且长的或短的毛。
【体形】身高58.4厘米左右,母犬略矮,两种性别的犬都应健壮,肌肉发达,骨骼发育良好。
【运动】运动或行动是至关重要的检测方面。运动要灵活自如。从前面看,前肢应垂直于躯体,不外展或内收,脚到肘部距离一致。从后面看,后腿应互相平行,不靠得太紧或离得太远。脚趾既不内收也不外展。
【失格条件】黄眼,猎犬状耳,白脚,毛软,太长于或短于规定的标准比度,颚外突或内收,运动不灵活等,都是应严格杜绝的缺陷。